永乐高131net员工干部考核办法
(美党发[2021]005号)
为进一步加强员工干部的队伍建设,促进员工干部管理的科学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,依据院《永乐高131net员工综合素质测评办法》、系《永乐高131net员工综合素质测评补充细则(修订稿)》等文件精神,特制订本办法。
一、院级(包括校级)员工干部的考核采取院(校)考核小组评议、同行互评、班级主要员工干部代表测评三个部分组成。最高分不超过10分。
拓展性素质(能力)分=院(校)考核小组评议×50%+互评×30%+班级员工代表测评×20%
1.院(校)考核小组评议:由院(校)团委正、副书记、员工会正、副主席等参加的考核小组(不低于5人)对其进行评分。
2.互评:由该员工干部所在员工组织中其他员工干部对其进行评分。
3.班级主要员工干部代表测评:由全院各班推选出的3-5名员工代表对其进行打分。
二、班级员工干部的考核采取他评、班主任评定两个部分组成。班级班长、团支书最高分不超过8分,考勤班长不超过5分,学习委员不超过4分,其他班级员工干部不超过3分。
拓展性素质(能力)分=学院测评50%+班级测评小组×20%+班主任评定×30%
1.学院测评:由学院辅导员老师和团委、员工会员工干部主席团对其评分。
2.班级测评:由该班级员工代表,或全班员工对其进行评分。
3.班主任评定:由班主任本人对其进行评分。
三、同时在院(校)、班级兼职的员工干部由班级和学院共同考核,最高分不超过12分。
四、校、院员工干部由院团委组织考核,班级员工干部由班主任组织考核,兼职学
生干部由院团委和班主任共同组织考核。
五、考核评比工作必须深入到员工当中,听取员工意见,努力做到客观、公平并及时公布结果,接受全体员工监督。
六、本办法从即日起开始实施,并由院团委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