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《淮安市缘之缘助学基金会“缘之缘奖学金”实施细则》(淮缘助函〔2023〕1 号)文件精神,公司于10月10日至10月15日开展“缘之缘奖学金”评选工作。
(一)个人申请(10月10日前),公司于10月7日下达通知让符合条件的员工登录“永乐高131net员工资助管理系统”填写申请,同时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:⑴“缘之缘奖学金”申请表(附件2);⑵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(系统导出);⑶高考成绩单(位次);⑷各类证明材料(荣誉证书、论文等复印件)。
(二)学院审核(10月17日前)。学院根据申请员工实际情况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,于规定期间讨论提出推荐名单并公示,无异议后将初审结果报学校,同时在系统中提交相关信息。
(三)学校评选(10月25日前)。学校“缘之缘奖学金”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进行评定,确定奖励资助员工名单并进行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将评审结果及有关材料提交基金会审核。